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新媒體藝術學系系展辦法 主旨:鼓勵新媒體藝術系學生積極創作,開發無限潛能與提供藝術創作的觀摩交流平台、並提高作品水準,特訂定本要點。 主辦單位:新媒系系學會 協辦單位:新媒體藝術學系辦公室 壹、展覽說明: (一)參展對象:新媒體藝術學系學生。 (註:已於「新媒體藝術卓越獎」得獎的作品,盼勿參與系展評選。) (二)展覽形式:這次系展將分為『自由區』與『主題區』,並且分開投件,請同學確認要投件的區域,此次展覽論述在辦法最後,請同學們詳加閱讀! (三)作品形式:新媒體藝術。 (四)報名時間:會在另外貼報名網址到藝學員與寄信至同學們的信箱,請密切關注,收件至2017年9月11日23:59止 (五)參賽獎勵: 1. 獎勵名額:碩學士班頒發首獎各1名6000元、技術創新獎1名6000元、優勝若干名(每名2000元),以資鼓勵。 2. 抵免碩士班學年評鑑通過資格:本學系碩士班獲得系展「首獎」、「技術創新獎」者,可抵免學年評鑑。 (五)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邀聘3-5位校內外專家進行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之評選,『自由區』與『主題區』將分開進行初審;決審評分標準為「作品完成性50%」、「作品呈現創新/技術創新40%」、「10%佈展及展覽狀況」。 (六)作品檔案格式: 1. 每人至多繳交2件作品。 2. 作品檔案須包含下列: a. 作品以靜態圖像呈現者,請儲存為*.Jpg檔,解析度限300ppi以上,規格不小於1.0MB。 b. 以音像型態呈現者,請轉成mp3格式,並至少附上1張靜態圖檔。 c. 以影片型態呈現者,解析度限1080P以上,每件並至少附上3張靜態圖檔。 貳、活動日程: (一)初審:選出入圍作品15-20件。(數量依作品尺寸調整) 初審公佈時間2017年9月20日,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、系網。 (二)入圍佈展:入圍作品佈展日期為2017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29日,地點為地下美術館。 (三)決審:決審日期為11月10日,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、系網、以及展場。請所有初選入圍者,決審當日配合出席說明作品,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 (四)開幕典禮:2017年10月30日18:30。 (五)閉幕典禮與公佈得獎:2017年11月10日 18:00於閉幕暨頒獎典禮現場宣佈得獎者。 (六)展覽期間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(每天10:00AM~08:00PM) (七)卸展日期:參賽參展作品需於2016年11月13日 中午12點前卸展完畢,逾期視同放棄所有權,本系不負保管之責,由系學會全權處理,不得異議。 參、展覽規則: (一)作品狀況: 1.作品損壞:場務組通知後,24小時內到場修復。未維修者則紀錄並且列入評分。 2.佈展延遲:2017年10月30日 10:00 AM 以前佈展完成,包含現場清潔,作品運作。未達成者則紀錄並且列入評分。 3.其他狀況:作品特殊需求,必須提前告知場務組。例如:提供展場電腦密碼。 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