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新媒體藝術學系學士班轉系公告

  1. 本校學生轉至本系,除本校轉系(所)辦法另有規定外,悉依本實施細則辦理之。
  2. 本校學生就讀學系與其志向、興趣不符,或有其他重大因素者,得申請轉系。轉系後之畢業規定,悉依本學系規定辦理。
  3. 學士班學生凡修業滿一學年者,得轉本系二年級;修業滿二學年者,得降轉本系二年級;惟延長修業年限者,不得申請。降級轉系者,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限,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。
  4. 學生轉系,其轉入系級學生名額,以不超過本學系原核定招收新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為限。
  5. 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,應於每年五月二日以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本系於每年六月初舉辦轉系考試。
  6. 轉系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,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,填寫轉系申請表,經轉出及轉入學系主任同意後,參加該系指定項目甄試。通過者即核准轉系,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。
  7. 本系轉系考試繳交資料為:個人作品(含作品集著作權切結書)在校成績單、推薦函
  8. 本系轉系考試科目為:面試
  9. 轉系以一次為限。經核准轉系學生,不得再次申請轉系或要求回原系肄業。
  10. 本實施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,提送院務會議備查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