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習費規劃使用規則

新媒體藝術學系 實習費規劃使用規則

 

100-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
  1. 實習費用優先補助畢業展、班展、系展等共同性活動,故不補助個展之用,另系所學會之活動以系學會會費優先支付,不足處再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
100-2學期第7次系務會議通過

  1. 每學期每位教師級系所學會改為可邀請2位校內外專家學者來校演講。
  2. 學士班經費規劃為各年級班展1萬、大二評鑑展2萬、大三及大四上期末評圖各2萬及系展10萬、大四畢業展50萬,學生展演經費共72萬,其經費可相互流用。上述經費不足,可由各班或系學會提出計畫申請,經系務會議審核後,另撥經費使用。
  3. 碩士班經費規劃為評鑑展每學期6萬。

101-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

  1. 碩士班課程補助:
    每學期碩士班課程補助總金額上限不超過2萬元整,每位老師每學期可申請一門課程,補助課程相關材料費(5000元為上限),若超過五名以上教師申請,則平均分配總金額上限之費用。

101-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

  1. 預計每學期至少舉辦一個工作坊。
  2. 工作坊費用由實習費或卓越計畫支出,每工作坊則須由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辦理。

103-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
本學系碩士班於校外辦理班展/聯展可申請補助1萬元整。申請條件如下:

  • 班展/聯展參與者須「全部」為本學系碩士班學生。
  • 為對外公開之展覽。
  • 每年最多補助兩場聯展/班展。
  • 申請須提供相關正式文宣、展覽時間與地點、班展/聯展同意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