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 新媒體藝術卓越獎 徵件

壹、 宗旨:
為培養新媒體藝術人才,提拔新銳藝術家,鼓勵本系學生從事新型態的藝術與科技整合創作,使其更具國際視野、掌握全球數位藝術脈絡,並配合本校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,特舉辦此活動。

貳、 主辦單位: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新媒體藝術學系

參、 活動方式:新媒體藝術創作競賽
一、參加資格: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新媒體藝術學系 全體學生
二、作品媒材:新媒體藝術
三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 101 年 1月 16日(三) 17:00 止 。
四、獎勵名額: 3 名
五、獎勵方式:
1.獲獎作品將於關渡美術館正式展出。
2.頒發獎狀一幀。
3.於2013年12月31日止,借用本學系器材免押金

六、徵件資料格式:
申請書一份-

  1. 請下載 2013新媒體藝術系卓越獎申請表格,電腦打字填寫表格,申請表中的作品圖檔每張請壓縮在 800 KB 以內。申請表繳交電子檔(以光碟、隨身碟),不需影印成紙本。
  2. 作品資料一式 2 份-

(1)每人至多兩件作品,繳交參選作品之作品紀錄電子檔一式 2 份(作品光碟請寫上學號、系級、姓名),並附上作品照片 2~4 張(請儲存為*.Jpg 檔,解析度限 300ppi 以上,規格不小於 1280 X 768。)。
(2)作品紀錄以動態影片型態呈現者,請備一般版及精華版(3分鐘內)兩種長度版本(若原長度未超過3分鐘者,只需繳交一種版本即可),其解析度須為720P(1280×720(16:9)或960×720(4:3))以上規格。
(3)作品紀錄以靜態型態呈現者,其繳交影像須能輸出A0(118.8×81.1cm)size/300dip/CMYK色彩之輸出作品。
(4) 作品紀錄以音像型態呈現者,請製作成一般電腦可讀取之光碟片,每件並至少附上 1 張靜態圖檔。
(5) 光碟請先自行測試,若評審時無法讀取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
七、繳交徵件資料方式:

  1. 申請表格電子檔及作品圖檔或影音檔燒製成光碟,繳交光碟 2 份至新媒體藝術系辦公室林佑任助教  分機 3143  uz@newmedia.tnua.edu.tw
  2. 以FTP上傳至本系網路硬碟中(帳號密碼請洽詢系辦)
    1. 申請資料一律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
肆、 評審:由主辦單位邀聘 校內外專家進行評選。

伍、 競賽與展覽日程:

一、   決審公佈時間:102 年 2 月 1 日,公布於系網。
二、   開幕暨頒獎典禮:101 年 3 月 8 日 17:00 於關渡美術館。
三、   展覽期間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1 年 4 月 28 日。

陸、 著作權:

一、   作品有抄襲、重作、冒名頂替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隱私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,已發給之獎狀、展覽及獎助者將予予追討。
二、   對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,本系有教學、研究、攝影、出版、展覽及各項宣傳等權利,但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之權利。

柒、 本辦法經辦公室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各日期時間如有變動,請依系辦公室公告為主。

以上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。

新媒卓越獎報名表OUTSTANDING ART PRIZE OF NEW MEDIA 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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